建设法治中国的行动指南

法治作为现代国家治理的基石与核心要素,始终与民族复兴、国家强盛紧密相连。“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法治建设与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内在逻辑关联,为新时代中国法治发展指明了方向。在“十四五”规划收官、“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的关键历史节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以下简称《纲要(2025年版)》)的出版发行,恰逢其时地为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供了权威学习读物。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意义与理论渊源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必然产物。这一思想延续了中华民族法治文明的历史脉络,汲取了党长期实践探索的宝贵经验,回应了新时代国家治理的现实诉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实践相结合、同中华优秀法治文化相结合的重大成果,是新时代我国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从历史看,中华民族历来有着深厚的法治传统,“法者,治之端也”等思想,蕴含着古代中国对法治规律的初步探索。但至近代,封建专制法治的局限性日益凸显,无法适应现代化发展需求。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便致力于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法治道路,从1931年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到1954年的“五四宪法”,再到改革开放后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构建,都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积累了丰富历史素材。习近平法治思想正是从新的时代需要出发,对中国共产党法治建设经验的系统总结,实现了对传统法治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从实践看,习近平同志在地方从政历程中对法治的尊崇和践行一以贯之,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河北正定,他强调“依法管理经济是现代社会管理的基本方式”;在福建,他提出“依法治省”理念并主持制定实施规划;在浙江,他倡导“法治浙江”建设,强调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在上海,他着重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依法治县—依法治市—依法治省”的地方治理实践,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实践源头。
从时代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的新形势,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愈发凸显。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科学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要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重大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应运而生,成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
“十二个坚持”的丰富内涵与逻辑体系
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其核心要义凝练为“十二个坚持”,构成一个内涵丰富、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的科学理论体系。
“十二个坚持”以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为根本保证,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根本立场,以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正确方向。其中,“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明确了法治建设的政治方向,确保法治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前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凸显法治的人民性,强调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二者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相辅相成,共同构成法治建设的根基,确保法治建设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
“十二个坚持”在逻辑上呈现层层递进、环环相扣的有机整体。从理论层面看,“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确立宪法权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法治与国家治理的关系,体现了对法治规律认识的深化。从实践层面看,“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锚定总抓手,“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构建法治实施闭环。同时,“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等要求,为新时代法治实践提供了精准靶向,确保各领域、各环节协同推进。
“十二个坚持”既立足中国实际,又彰显世界意义。其深刻把握法治建设与现代化建设的辩证关系,为破解“法治悖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了中国方案;其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全球治理体系变革贡献法治智慧。这一思想体系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法治规律的把握达到新高度,为人类法治文明发展开辟了新境界。
“十二个坚持”以宏大的战略视野、严密的逻辑架构、深刻的理论内涵,构建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四梁八柱”。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必须深刻领悟其核心要义,牢牢把握其逻辑体系,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厉行法治的强大动力,奋力谱写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新篇章。
为法治实践开创新局面提供科学指引
习近平法治思想源于实践、指导实践,展现出强大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引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个“更加注重”要求,为法治实践提供了科学指引。
“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要求以法治思维推进改革、护航发展、维护稳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等纲领性文件构建起法治中国建设的“四梁八柱”。近年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民营经济促进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立法“破冰”,体现了“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衔接”的法治供给侧改革要求。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025年9月公布的数据,近5年来,我国新制定法律36件、修改63件次,现行有效法律达306件、行政法规和监察法规600余件、地方性法规1.4万多件,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求法治建设紧扣公平正义这一价值追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在这一思想指引下,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检察院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智慧司法体系加快建设,让司法公正可感可触。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诉讼制度变革,使全国法院生效裁判服判息诉率由2018年的91.2%提升至2024年的95.7%;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已全面建成,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平均审批时限压缩至1.7个工作日。
法治中国建设各领域实现突破性进展。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树立162个示范标杆;全国调解矛盾纠纷1288万件、成功率98.3%,诉前调解案件同比增长17.6%。据中办法规局2024年统计,5年来修订24项中央党内法规,现行有效法规达226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等,加快布局涉外法治。这些成就,充分证明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伟力。
将思想伟力转化为法治中国建设实效
《纲要(2025年版)》不仅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供了权威教材,而且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地生根提出了明确要求。
强化理论武装是前提基础。中央有关部门发出《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将《纲要(2025年版)》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与党员教育,坚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把握其世界观、方法论和立场观点方法,避免形式主义,做到学深悟透。
抓住“关键少数”是重要抓手。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直接影响法治建设成效。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需要建立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将法治素养纳入考核评价,推动其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同时,要将法治思维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各环节,形成上下协同的建设合力。
完善制度供给是核心支撑。良法是善治的前提,特别要加强重点领域(民营经济、生态环保)、新兴领域(人工智能、数据安全)、涉外领域(“一带一路”法治保障)立法,优化立法体制机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执法“三项制度”,健全权力监督体系,确保公权受约束、私权有保障。
法治中国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纲要(2025年版)》出版说明中强调,广大干部群众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法治实践,用其指导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从地方治理的细微之处到国家发展的战略全局,从日常执法的具体环节到涉外法治的战略布局,都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脚踏实地、扎实推进。展望未来,在2025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初步形成基础上,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法治将积淀为支撑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基石”。
《纲要(2025年版)》的出版为法治中国建设注入了新的动力。站在新历史起点上,必须深化对“十二个坚持”的整体性把握,把学习成效转化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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