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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时代大课题

作者:李湘舟 来源:2026年第7期 发布日期:2026-04-01 10:05:00 编辑:杜庭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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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政绩观是一个人对政绩的看法和观点,它回答的是“什么是政绩”“为谁出政绩”“如何出政绩”等基本问题。正确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从政为政的“指南针”,干事创业的“导航仪”。如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事关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的时代大课题。

明确四个根本要求。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先要搞清政绩是什么。政绩是党员干部为政从政的业绩和成绩,根本要求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根本方向是谋发展。发展是硬道理、硬指标,没有发展一切都是空谈。二是根本任务是搞改革。改革是动力、是引擎,没有改革就不可能打开新局面。三是根本宗旨是惠民生。民生是最大的政治、最大的政绩,没有民生的改善就不是真正的政绩。四是根本目标是保稳定。稳定是基础、是前提,没有稳定就没有一切。由此看来,谋发展是政绩的发力点,搞改革是政绩的关键点,惠民生是政绩的落脚点,保稳定是政绩的支撑点。扣住了这四条,政绩就能添光出彩,离开了这四条,政绩就会偏离正确的轨道。

树立三个基本理念。政绩的表现是多姿多彩的,对政绩观的认识也是多种多样的。形成正确政绩观,必须树立三个基本理念。一是要重“潜绩”轻“显绩”。“显绩”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政绩,“潜绩”是不显山、不露水的政绩,更是打基础、有内涵的政绩。重“潜绩”,就要坚持真抓实干,久久为功,不做表面文章,不哗众取宠。比如在实际工作中,要多做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实事好事,不能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二是要重“远绩”轻“近绩”。“近绩”是利近期、解燃眉之急的政绩,“远绩”是利长远、解后顾之忧的政绩,更是可持续发展、能造福子孙的政绩。重“远绩”,就要具有战略眼光、长远打算,不能急功近利、竭泽而渔。比如在实际工作中,要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发展。三是要重“实绩”去“虚绩”。“虚绩”是造声势、造氛围的政绩,“实绩”是动手干、用力推的政绩,更是做实事、求实效的政绩。重“实绩”,就要坚持面向实际,解决问题,反对搞夸夸其谈、弄虚作假的“虚绩”。比如在实际工作中,要多做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不能搞数字出官、官出数字那一套。

处理好四个关系。解决好“如何出政绩”的问题,关键在于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处理好有所为与有所不为的关系。有所为,就是需要做的必须积极作为;有所不为,就是不需要做的不能乱为。总的要求是,要坚持恪尽职守、科学履职,做到帮忙不添乱,促进不促退。二是处理好热与冷的关系。热,就是干工作要有热情,干得热烈、热闹;冷,就是做事情要冷静,做得稳当、稳妥。总的要求是,要坚持脚踏实地,稳中求进,不贪功冒进,不墨守成规。三是处理好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形式,是推进工作的方式方法,主要包括选载体、选路径;内容,是开展工作主体目标,主要包括出成果、出实效。总的要求是,要坚持紧贴现实,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不搞官僚主义。四是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局部,是指一地一域的发展,包括各自的目标、思路、格局;全局,是指全国发展的大局,包括总的形势、部署、任务。总的要求是,要坚持围绕大局,服务大局,不各行其是,不各唱各调。

(作者系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原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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