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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把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

作者: 来源:2026年第7期 发布日期:2026-04-01 10:35:00 编辑:杜庭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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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绩观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创造性地提出“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统领性命题,为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上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我国发展进入“十五五”开局的关键阶段,在全党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以下简称学习教育),既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战略部署、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抓手,对于推进党和国家事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意义重大。

审视历史演进,党内集中教育的深化与延伸。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是中国共产党的鲜明特色和光荣传统。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的长期存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的历史方位,创造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党内集中教育,从2013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2026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九次集中教育在深度、广度、效果等方面均展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其演进逻辑也呈现出从“规范导向”向“价值导向”逐步深化的特征。例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要以行为规范为重点着力解决“四风”问题;“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明确了从政的基本准则,主要聚焦领导干部修身用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则从宗旨意识层面深化了对执政党性质的理解;党纪学习教育聚焦解决部分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强化了纪律意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持续改进作风……这一系列集中教育虽然主题各有侧重,但解决“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是始终贯穿着的一条鲜明主线。与前几次集中教育相比,当前部署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并非针对特定问题的专项治理,而是致力于重塑党员干部关于发展取向与价值评判的认知框架。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之所以称其“根本”,正是因为政绩观决定着干部谋事创业的价值取舍、工作轻重缓急的判断标准、权力投向的最终落点。需要注意的是,这次学习教育也不应被简单视为对以往党内集中教育的替代或重复,而是对已有教育成果的系统整合与纵深推进。其价值不在于应对特定时期突出问题的阶段性举措,而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必然环节,核心指向是确立党员干部长期遵循的价值取向,这是此次学习教育区别于常规干部培训的理论独特性。

明辨时代方位,校准“十五五”发展方向的现实需要。理论的价值在于指导实践。当前,“十五五”规划已经开局起步,这一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五年,发展任务的艰巨性、改革的攻坚性以及民生需求的多样性,都对治理主体的能力与取向提出了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十五五’已经开局起步,各级领导班子热情高、干劲足,这是好的,关键是政绩观一定要对头。”因此,树立不同的政绩观就会塑造不同的发展趋向,进而决定最终的发展成效,这就凸显出将学习教育置于“十五五”开局时间节点的时代针对性。当前,中国式现代化正经历从“追赶型发展”向“内生型发展”的深刻转型。如果说追赶阶段有明确的量化指标作为政绩标尺,例如GDP增速、项目数量、投资规模等,那么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新质生产力培育、绿色转型、共同富裕等命题,无法在既有指标体系内做出可量化的评判。这就需要党员、干部平衡好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在看得见的“显绩”与打基础的“潜绩”之间进行选择。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为例,一些地方如果一边高喊高质量发展口号,一边沿袭过去大拆大建、靠资源投入拉动增长的惯性思维,用传统路径硬套新理念,最终便会陷入“穿新鞋走老路”的转型困境,导致新旧动能转换受阻。一旦政绩观偏离正确方向,必然会导致中央部署在末端落实中走样变形,发展实践逐渐偏离高质量发展的既定轨道,进而影响中国式现代化的整体成色。正是基于这一判断,当前部署开展学习教育,其核心目标就在于“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摒弃急功近利、虚假浮夸、盲目蛮干等错误取向,以更加务实稳健的态度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确定的战略部署转化为具体行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蓝图逐步落地见效。

锚定价值根基,践行人民至上、巩固执政根基的必然选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是我们共和国的坚实根基,是我们强党兴国的根本所在”。因此,人民立场就是中国共产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根本政治立场。一是“衡量干部业绩好不好,关键要看老百姓口碑好不好”。干部创造政绩的过程,本质上是运用公共权力、配置公共资源、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其工作的成效如何,最终要由接受服务的群众来感受和评判。现实中,一些地方热衷于打造“盆景工程”“景观带”,表面看投入不小、场面热闹,但与群众日常生活关联度低,群众获得感不强,甚至因为挤占民生资源而产生负面情绪。这种现象的深层根源,正是政绩观脱离了“为民”这一根本指向。这次学习教育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引导干部重新确立评判政绩的坐标,即从“上级是否认可”转向“群众是否满意”,从“数据是否好看”转向“群众是否受益”。二是“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随着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不同群体的诉求也日益多元。党员、干部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面临一项决策可能惠及部分群众而影响另一部分群众等“两难”情况。这就要求干部具备在复杂局面中进行利益整合和价值排序的能力,既要有能力识别哪些诉求是合理的、紧迫的,也要有定力不为一时的舆论压力所左右,还要有担当在利益冲突时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决策。三是“要牢固树立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学习教育的成效,不能以开了多少会、写了多少体会来衡量,而要看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看惠民政策是否真正落地,看干部与群众的距离是否真正拉近。因此,学习教育与具体工作要避免“两张皮”,推动干部在解决具体问题中深化对正确政绩观的理解,在为群众办实事中增强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自觉。只有当正确的价值判断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民生改善,转化为群众可知可感的获得感,学习教育才算真正落到实处,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也才能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夯实。

(作者分别系北京化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博士,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副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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