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性工程对“三个高地”建设的核心牵引机理

持续用力打造“三个高地”,是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考察湖南时赋予的重大战略使命,也是湖南经济工作的主要抓手。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顶层设计和战略擘画,将“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列为战略任务之首,为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2023年,湖南省委、省政府作出滚动实施“三个高地”标志性工程的重大决策部署。3年来,标志性工程牵引作用显著,“三个高地”建设取得显著的阶段性成效。近日,湖南将原有“3+5+3”共11项标志性工程优化调整为“3+6+4”共13项,通过“内涵升级”与“新增扩容”进一步激发“三个高地”建设新活力。深入阐释标志性工程的核心牵引机理,对于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实践、持续用力打造“三个高地”具有重要理论价值。
标志性工程在"三个高地"建设中的双重定位
战略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高远的战略构想,若缺乏有效的转化机制,终将停留于纸面,标志性工程正是连接战略愿景与实体成效的关键枢纽。标志性工程对“三个高地”建设的牵引作用,并非简单的项目叠加,而是通过特定的动力传导机制,形成对经济社会发展全领域的系统性赋能。
标志性工程是“三个高地”从战略蓝图到实体落地的核心抓手。从战略定位来看,标志性工程是“三个高地”建设的“定盘星”。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要求湖南在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上持续用力。标志性工程通过遴选一批具有引领性、带动性、突破性的重大项目,为“三个高地”建设确立了清晰的坐标系和路线图。推动“三个高地”建设实体化可量化,正是抓住了战略落地的“牛鼻子”。从实践逻辑来看,标志性工程是战略意图的“转换器”。战略语言往往具有高度概括性,而执行层面需要具体可操作的任务清单。标志性工程将“三个高地”建设转化为一项项具体任务,这不是简单的语义转换,而是战略意图在特定时空条件下的创造性落实。从治理效能来看,标志性工程是资源要素的“聚合器”。现代经济治理面临的一个突出难题是资源配置的碎片化。标志性工程通过建立高位协调、专班推进、清单管理等机制,有效打破部门壁垒、层级阻隔和区域分割,实现政策、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的跨领域流动和优化组合,不断提升湖南高质量发展标识度。
标志性工程是湖南“三个高地”建设的动力引擎。产业驱动的乘数效应,锻造先进制造业的“硬支撑”。产业是经济的根基,制造业是产业的脊梁。标志性工程通过龙头企业的培育、产业集群的壮大、产业链的延伸,形成“一业兴、百业旺”的乘数效应。3年来,湖南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达到5个,数量居中部第一;轨道交通装备集群集聚度全球第一。这种以标志性工程为支点的产业撬动模式,不仅提升了制造业的附加值和竞争力,更通过技术外溢、人才流动、标准输出等渠道,带动整个产业体系的现代化跃升,夯实了先进制造业高地的实体根基。创新驱动的裂变效应,激活科技创新的“源动力”。科技创新需要稳定持续的战略投入和制度保障。通过科技创新高地标志性工程,可以将有限的创新资源集中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现从“撒胡椒面”到“攥指成拳”的转变,推动更多自主创新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2025年,全省研发经费投入增长8.62%,研发投入强度达2.62%。长沙市在2025年城市创新能力排名中跃居全国第9位。这种以标志性工程为载体的创新组织模式,有效破解了科技创新中的“孤岛现象”,促进了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开放驱动的扩散效应,拓展改革开放的“新空间”。内陆地区建设改革开放高地,关键在于找准开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标志性工程通过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开放平台,将湖南的区位优势、产业优势、资源优势转化为开放优势。长株潭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获国务院批复,标志着湖南在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上迈出关键一步;中非经贸博览会持续办会兴会,带动湖南近5年对非贸易额年均增长12%、规模稳居中西部第一。这种以标志性工程为窗口的开放引领模式,有效突破了内陆省份的地理约束,推动湖南从“内陆腹地”向“开放前沿”跨越。
标志性工程作为"杠杆"的战略转化机理
标志性工程要真正发挥牵引作用,必须在实施路径上注重系统性、协同性和可持续性,形成“滚雪球”式的效能放大机制。从宏观战略层面看,标志性工程作为“杠杆”,通过目标锚定、资源整合、机制创新三重机理,将“三个高地”的战略蓝图转化为实体化、可量化的实际行动。尤为重要的是,这一转化过程并非静态固化,而是动态更新、滚动调整的持续演进过程。
以动态目标锚定为支点,实现战略意图的精准转化与适时调适。杠杆发挥作用,首先需要找到稳固的支点。但标志性工程的支点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战略环境变化、发展阶段演进不断动态优化的。2026年从“3+5+3”到“3+6+4”的重大调整,正是动态目标锚定的生动实践,清晰体现了“毕业—吸纳—结业”的滚动优化逻辑。对推进理想、成效显著的工程,及时予以“毕业”;对条件成熟、能够产生标志性成果的新工程,及时纳入;对阶段性任务已完成或需要优化整合的工程,有序“结业”。这种动态目标锚定机制,确保标志性工程始终与战略需求同频共振、与发展阶段精准匹配,使每一笔资金、每一份精力都用在刀刃上。
以资源整合为杠杆,放大要素投入的综合效能。杠杆臂越长,撬动的力量越大。标志性工程通过整合分散的资源要素,形成远超单一要素简单相加的综合效能。而动态调整后的工程体系,资源整合的靶向性更强、协同度更高。在先进制造业领域,标志性工程牢牢把握企业、产业、产业链、产业生态“四个着力点”,将国家所需与湖南所能有机结合。在科技创新领域,标志性工程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构建协同创新网络。在改革开放领域,标志性工程整合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展开放型经济发展空间。
以机制创新为发力点,形成持续滚动的良性循环。杠杆发挥作用,最终需要通过发力点施加力量。标志性工程的机制创新,正是这一发力点的关键所在。创新产业推进机制,建立省领导担任链长的统筹推进机制,推动“链长+链主+链生态”协同发力,形成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构建科技创新机制,健全“钱跟着人走”的重大科研攻关项目管理机制,推出成果转化“二十条”和职务科技成果赋权举措。创新改革开放机制,推进长株潭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探索中非新型易货贸易,建立跨区域产业转移利益共享机制,常态化开展“送解优”行动,打造“三化”一流营商环境。这些制度安排,为标志性工程提供了稳定、可预期的运行环境,使杠杆作用能够持续发挥、不断放大。
(作者均系湖南省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省社科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分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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