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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破题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

作者:邓铤 来源:2026年第9期 发布日期:2026-05-01 09:00:00 编辑:杜庭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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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承载着公共文化服务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深刻转型,是打通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依托城市书房、社区文化驿站、文化长廊等发展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提供更多群众身边的文化服务。”“十五五”时期,推动新型公共文化空间从“覆盖有形”迈向“服务有效”,需要在空间布局、理念引领、主体培育、运营模式、业态创新等方面精准破题。

以新布局打破壁垒。传统公共文化设施受限于独立用地、独立建筑,难以嵌入群众日常生活场景,服务可及性不足。破题的关键,在于推动文化空间与城市存量空间、社区服务空间相互融合,形成“全域覆盖、融合通达”的服务网络。要盘活交通枢纽边角、商业综合体公共区域等城市存量空间,通过微改造植入文化功能,实现“空间即服务”。在社区服务中心统筹设置阅读角、议事厅、培训点和便民服务窗口,让有限空间承载多元需求。

以新理念引领风尚。空间不仅是功能的容器,更是精神的载体。建设新型公共文化空间,要坚持“以文化人、以美育人”,将地域文化基因融入空间设计,在建筑形态、场景营造、细节陈设中活化历史传统,让文化记忆可触摸、可感知。结合地方特色,定期开展非遗体验、民俗讲座、主题展览等活动,让文化空间真正“活”起来。通过形成鲜明的文化辨识度,让每个空间都成为传承文脉、涵养精神、留住乡愁的独特载体,实现空间与人的情感共鸣。

以新主体激发活力。长期以来,公共文化服务主要依赖政府主导包办,社会力量参与不足,服务供给与群众需求之间时常错位。改变这种局面,根本上要从“单一主体”走向“多元共治”,让有能力者牵头、有资源者参与、有意愿者共管。针对国有企业、民营文化企业、社会组织建立分类准入机制,通过公平竞争确定建设运营主体。采取权责对等的契约化合作,明确资产所有权、运营权、监管权的边界划分,推动政府从“大包大揽”转向行业监管。将运营权部分让渡给社区或居民自治组织,让群众从“旁观者”变为“当家人”,实现“群众的事群众说了算”。

以新模式提升效能。传统的“建管一体”模式,往往面临运营能力不足、激励约束缺失、资源闲置浪费等痛点,难以实现可持续运转。提升效能的突破口,在于构建“专业运营、闭环管理”的良性机制。通过连锁化品牌化运营,统一形象标识、统一资源配送、统一服务标准,有效降低边际成本。推行“公建民营”“合作运营”等灵活模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动态评估与退出机制,根据服务人次、群众满意度等指标优胜劣汰,确保公共资源始终掌握在最具活力的运营者手中。

以新业态满足需求。群众的文化需求日益呈现分众化、体验化、消费化特征,单纯依靠免费开放的公益服务已难以覆盖多元需求。满足新需求,需要打造“主客共享、叫好又叫座”的融合消费场景。推动文化空间嵌入景区、商圈、交通枢纽等高流量场景,变“人找空间”为“空间引人”,让文化触手可及。针对不同群体实行差异化策略,探索将政府补贴从“补运营方”转向“补消费者”,充分激活文化消费潜力。

(作者单位:湖南省社科院(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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