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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档案治理体系现代化

作者:黄杰 来源:2023年第17期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5日 03时38分16秒 编辑:陈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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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指出,档案工作要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新时代以来,档案工作融入政治文明建设、国家记忆构建、文化强国建设等领域,为之提供必要的凭证、信息、经验、知识、文化等支撑,成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基础与环节。近年来,张家界市大力探索推进档案治理体系现代化,开创了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完善体制机制,确保档案治理高规高效。牢记“档案工作姓党”这一根本政治原则,将其贯彻到档案工作的各个方面,坚持从政治角度去考量、用政治效果来检验。深化机构改革,市委办对外挂牌市档案局,切实担负起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职能,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全面推进档案治理工作。统筹推进档案治理、档案资源、档案利用、档案安全四个体系建设和档案信息化建设,促进全市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局馆协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档案局协调各方优势、档案馆人员充足优势,密切协作,齐抓共管,构建“大档案”工作格局。

坚守法治思维,推进档案治理规范有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档案治理全过程,全面推进各项档案工作法治化。坚决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健全全市档案法规制度体系,开展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出台《张家界市档案馆纸质档案接收进馆办法》,制定《张家界市档案服务企业安全、服务规范检查评价标准》,梳理并编制涉及行政许可、检查等职权的9项行政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健全全市档案行政执法队伍。按照湖南省档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明确行政处罚5种情形,确保档案行政执法更加规范、精准。同时,大力推进以档案法为核心的档案法律制度学习宣传,提升全社会档案法治意识。

提质业务管理,保障档案治理精准精细。从源头上狠抓档案资源摸底这一重要基础工作,全面推行机关档案分类方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编审工作,印发编制通知,建立“三合一”模板,指导各级档案部门按照国标、行标、部门规章等要求对本地区本单位档案门类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各门类档案档号和保管期限表,健全各单位档案体系框架。坚持以督促抓,强化各机关、企业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出台档案检查评价标准,提升档案管理水平。严格档案质量管控,联合档案馆、档案人才组成验收专家组,对照相关标准规范,开展重大项目、进馆项目档案验收,提升提质档案资源。

(作者单位:中共张家界市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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