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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金融活水 育产业之花

作者:周重颜 来源:2024年第5期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5日 04时05分43秒 编辑:陈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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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新晃侗族自治县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探索出了一条通过金融创新推动产业发展、带动群众增收的富民之路。

创新一个体系。以入列湖南省乡村振兴现代金融服务试点县为契机,创新构建“1+2+3+N+X”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体系。“1”即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中心,“2”即乡村振兴财政性专项引导基金和民营中小微企业产业融资基金,“3”即全域资产负债管理体系、产业投资发展体系和产业融资服务体系,“N”即搭建工投、城投、农投、文旅投等“N”个集团子公司,分别负责对应行业,支持探索国有资本对主要产业类别、重点项目的股权投资,“X”即产业发展市场主体。把“黄精、黄牛”作为这一体系下的主抓项目,推动金融工具赋能实体经济。

增强两个保障。一是增强政策保障。围绕服务全县特质农业发展,联合各金融机构推出“黄牛保”“黄精保”“黄牛贷”“黄精贷”等政策性金融产品。推行“精准防贫综合保险”3.0版,通过精准防贫综合保险对冲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进一步强化防返贫保障力度。二是增强服务保障。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搭建金融超市,为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金融咨询和代办服务,成立“小微企业快贷中心”。县产业开发区建立金融机构联系专班,为企业提供一对一融资咨询及办理服务,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探索三种模式。一是“自主发展”模式。对资源禀赋较好、产业基础强的村,由村集体成立村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村级产业发展合作社等经济主体,通过“创业贷”“共享贷”及特色农业信贷产品,注入金融活水。二是“委托分红”模式。对自主发展产业难度较大的村,采取“公司+龙头企业+村集体+基地+农户+综合保险”模式发展特质农业,村集体使用“共享贷”资金开展产业基础建设,委托专业公司进行市场化运营,与公司协定分红比例获取稳定收益,并签订保险协议降低农户风险。三是“合股联营”模式。对发展产业项目有共同意愿、地域相近或资源互补的村,村集体以“共享贷”资金、固定资产、劳动力资源等作为股份进行合股联营,按出资股权比例分享收益、分担风险。

推动四方共赢。通过“农投公司+龙头企业+村集体+基地+农户+综合保险”运作模式为近万农户拓宽增收渠道,有效缓解农业产业风险。2024年初“晃牛保”数据产品上线,成为深圳数据交易所中国乡村振兴专区首个数据产品。在金融赋能乡村振兴实践中,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和引进优质市场主体,不仅增强了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更是实现了企业和农户双赢的总目标。充分发挥“共享贷”年化利率低、贷款便捷等优势,有效解决村集体经济起步难问题。新晃侗族自治县获评中国“黄精之乡”,入列全省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试点县,新晃黄精获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中国生态原产地标志保护产品”,中国黄精产业发展大会永久落户新晃。

(作者系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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