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以案促改促治实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增强以案促改促治实效,推动完善权力配置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警示震慑,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是高质量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必然要求。
加强警示教育,深入剖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引导党员干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提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能让学习教育更加生动深刻、有血有肉,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因此,总结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成效和经验,增强以案促改促治实效,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深刻把握这次学习教育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凝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磅礴力量具有重大意义。
以案促改促治的内容是具体的,而不是空洞的。现实工作中,无论是讲增强纪律观念的意义,还是讲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抑或认真剖析典型案例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等等,往往都需要结合当事人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等因素来布置、来谋划,而不能搞“瞎子摸象”式的廉政教育、“时过境迁”式的以案促改,不能不分主次,乱撒胡椒面,眉毛胡子一把抓。如,剖析违规聚餐饮酒问题,就是要以案为鉴,清醒认识违规吃喝问题的政治危害,自觉同“小事小节论”“影响发展论”等错误思想作斗争,不断增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一体推进学查改。否则,可能就会感觉云里来雾里去,难以引起心灵上的共鸣,以案促改促治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决定党和国家事业成败。改进工作作风的任务非常繁重,八项规定是一个切入口和动员令。八项规定既不是最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我们改进作风的第一步,是我们作为共产党人应该做到的基本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一项经常性工作,要引导党员干部把他律转化为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尤其是要始终坚持零容忍,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铁规矩、硬杠杠,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并及时开展多种形式的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通过案例剖析,研究案发规律,深挖问题根源,堵塞制度漏洞,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督促党员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增强规矩意识,树牢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
古人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学、以案说纪,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以案促改促治贵在及时,坚决防止“刻舟求剑”。实践证明:只有及时开展形式多样的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充分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才能真正引导党员干部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要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构建“查处一个案件、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个领域、警醒一批干部”的综合惩防长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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