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复合治理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增颜提质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手段,也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关键抓手。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将“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列为重点任务。在国家“十四五”规划收官的关键节点,湖南作为中国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过渡带、长江开放经济带和沿海开放经济带结合部,其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不仅关乎千万农民的生活福祉,更对全国生态宜居乡村建设具有示范意义。
强化协同驱动,构建多维治理框架。打破行政壁垒,深化横向联动机制。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要打破职能分工下的部门壁垒,汇集各个部门的知识和资源为治理过程提供不同的治理思维和模式。针对传统治理中“各守一段”的碎片化问题,需高位推动,建立跨部门联合治理专班。可借鉴洞庭湖地区的南县经验,建立“河长+林长+田长”三长联动机制,形成河湖、林地、耕地管理保护合力,并统筹农业农村、住建、水利等部门资源,实施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跨领域项目。在湘江流域试点“水陆共治”联合执法,对河湖岸线保护范围内的违规建设、畜禽养殖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消除责任盲区。锚定目标导向,完善考核激励体系,将整治成效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
培育多元主体,厚植共治生态根基。激活市场主体,释放社会资本动能,通过PPP、EOD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污水处理、农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项目。如在洞庭湖区推广的“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有效促进了绿色农业发展;长沙构建“企业+收储中心+村(社区)+农户”的秸秆收储机制,既提升了治理效能又创造了就业岗位。强化村民主体,构建自治参与网络,关键主体的主观能动性能够驱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各主体基于一定机制实现有效互动。针对村民“等靠要”思想,需通过制度设计将被动参与转化为主动参与治理。建立“高校专家+乡土人才”治理智库,提供专业化指导,倾力赋能乡村人居环境发展。
深化创新赋能,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构建智慧治理平台,实现精准化监管。针对传统治理中“重建设轻管护”问题,依托数字技术构建全流程监管体系,推广“互联网+人居环境监管”平台,整合卫星遥感、物联网传感器等技术,实时监测黑臭水体动态、垃圾堆放点变化等数据。深化制度集成改革,夯实法治保障基础。加快推动湖南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领域的立法进程,明确政府、企业、村民等主体权责边界。同时,推行“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企业环保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超标排放、违规处置废弃物的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倒逼市场主体依法履职。
在实现“双碳”目标与建设农业强国的时代背景下,湖南以复合治理为方法论,将部门协同的“合力”、多元参与的“活力”、科技赋能的“效力”有机融合,让三湘大地的乡村既留得住“绿水青山”,又守得住“人间烟火”,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中部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范式,让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成为湖南“三高四新”美好蓝图中最亮丽的生态注脚。
(作者单位:湖南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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