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长效机制
        
        
2025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年过渡期的收官之年,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过渡期满后,应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重要论述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根本遵循,系统构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长效机制,推动乡村实现全面跃升,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筑牢乡村根基。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办好农村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的传统。这个传统不能丢。”党的领导在“三农”工作中发挥着根本性、决定性作用。新时代新征程,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乡村振兴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五级书记抓脱贫攻坚”是我国取得脱贫攻坚全面胜利的政治保证,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重要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凝聚全党意志、汇聚全国之力、攻克世纪难题的关键制度创新。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党中央审时度势,将这一机制拓展至乡村振兴,发展成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相较于脱贫攻坚的“集中攻坚”,乡村振兴更强调“长效推进”。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政治优势所在,真实立体地体现了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为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持续而稳定的政治保障,确保乡村振兴从谋篇布局到落地见效的全过程都有坚强领导核心。“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和工作路径,构建起职责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中央统筹”,立足全局、高瞻远瞩,通过战略规划与顶层设计,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根本遵循和方向指引;“省负总责”,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将中央宏伟蓝图转化为契合省情的施工图,确保中央精神在省级层面落地生根;“市县乡抓落实”承上启下、精准发力。其中,市县聚焦县域发展实际推动各项政策精准落地、高效实施;乡镇党委和村级党组织则扎根一线、强化执行,直接服务广大农民群众,切实打通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落地“最后一公里”。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夯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明确各级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和重要政治任务,让制度优势转化为乡村振兴的实践效能。
把好乡村振兴战略政治方向,走共同富裕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把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方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方向决定前途,道路决定命运。“把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方向”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根本要求;“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是立足于我国农村根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是激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制度优势和制度潜力的关键途径;“走共同富裕道路”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价值目标,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在乡村的具体体现。
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坚守农村改革的底线与原则,“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是坚持乡村振兴社会主义方向的根本保证,从根本上防止了土地私有化和农民贫富两极分化,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在此基础上,要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这既是把好乡村振兴战略政治方向、走共同富裕道路的内在要求,也是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成为“打通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依托,成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力量。截至2024年年底,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约98万个,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总额9.61万亿元,人均超过1万元,集体经营性资产大多以份额或股份形式量化到成员。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在带动农民增收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按照乡村振兴总要求,全面推进“五个振兴”
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包括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全面振兴,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三农’工作的体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工作,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乡村全面振兴的有机整体。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突破单一领域局限,统筹推进“五个振兴”,促进各项工作协同推进、深度融合、行稳致远,构建起乡村全面振兴的长效机制,实现乡村全面振兴良性循环,切实把乡村振兴的美好图景转化为乡村全面振兴的生动实践,为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提供坚实支撑。一是以产业振兴为引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关键是产业要振兴”。依托本土资源培育特色产业,促进农文旅深度融合,同时强化科技赋能,发展智慧农业和循环经济,从规模扩张、广铺摊子转向提质增效,夯实乡村全面振兴物质基础。二是以人才振兴为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要创新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充分激发乡村现有人才活力,把更多城市人才引向乡村创新创业。”按照“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的要求,吸引更多知农爱农助农的专业人才,通过系统育才、科学用才、以情留才,形成一体化人才振兴体系,凝聚乡村振兴最大合力,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生机活力。三是以文化振兴为精神纽带。坚持“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推动乡村文化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使“文化铸魂”与“经济增收”双向赋能、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凝聚人心与提升实力相向而行。四是以生态振兴为永续动力。围绕“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目标,坚定践行“两山”理念,健全生态保护机制、修复生态资源、发展绿色农业、提升生态意识,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实现乡村和而美。五是以组织振兴为保障。按照“办好老百姓的事,关键在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要求,建立健全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基础、农村基层党组织为关键、群团组织及社会组织为重要内容的乡村组织体系,强化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形成乡村共建共享格局,为乡村振兴提供稳定有序的环境保障。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为现代乡村“铸魂”
中华文明与乡村发展密不可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文明是中华民族文明史的主体。”乡村文明是中华文明的有机组成部分,广大乡村为中华文明的孕育和发展提供沃土和园地,没有文明底蕴的乡村是空洞的。根之所系,魂之所依。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塑形”与“铸魂”并重,是“千万工程”经验的精髓。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在加强乡村物质文明建设为广大乡村“塑形”的同时,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为现代乡村“铸魂”。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等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进一步优化乡村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真正做到以文化人、以文惠民、以文润乡、以文兴业,以文化赋能乡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持续加强文明乡风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文明培育工程和乡村文化阵地建设;继续推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县、文明村镇、最美家庭;不断丰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平台和载体,完善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农家书屋等设施,广泛开展“乡村文化节”“村晚”等群众性活动,切实保障农民的基本文化权益,不断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
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要挖掘、整理、激活农耕文化、民俗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资源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系统保护古村落、古建筑和传统技艺,筑牢优秀文化转化根基;通过建设乡村博物馆、文化长廊、非遗工坊等载体,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现代生活,实现活态延续;积极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借助“文化+”新业态,将文化元素融入乡村旅游、农产品设计和乡村文创等领域,并利用数字技术讲好乡村故事,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产品与服务,吸引游客与消费者,实现乡土文化从“活起来”到“火起来”的跃升。
弘扬新风正气,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三风”建设是涵养乡村文明的系统有机整体。文明乡风是目标,重在塑造乡村公共精神空间,反对陈规陋习,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良好家风是基础,通过家教涵养尊老爱幼、诚实守信、勤俭持家的个人品德;淳朴民风是社会体现,旨在营造邻里互助、和谐有序的乡村氛围。以推动文明乡风建设为着力点,整治婚丧陋习、天价彩礼等不良社会风气,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使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相融相促,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建设邻里守望、诚信重礼、勤俭节约的文明乡村。
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这为新时代乡村治理现代化指明了方向。
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基层治理方向正确,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突出人民群众在基层治理中的主体地位,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维护人民利益,健全“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多元共治格局。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就要以自治为本、法治为纲、德治为魂,推动治理资源下沉,整合综治、司法、民政等部门力量提供一站式服务,引导乡村振兴多种力量有序参与,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就要推广“村民议事会”“积分制管理”等基层民主新实践,进一步提升治理效能;就要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推动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预防;就要强化科技支撑,大力推动治理模式创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设“数字乡村”平台,实现村务管理、公共服务和应急响应的智能化与精准化,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夯实社会根基,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农村基层落地生根。
(作者分别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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