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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乡村

作者:张四梅 吴永孝 来源:2023年第12期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19日 11时08分56秒 编辑:陈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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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要振兴,绿色是底色。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彰显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为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建设宜居宜业和美绿色乡村,必须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之路。

坚持内核驱动,厚植绿色理念。让绿色乡村既可看又可享、还值得持续品味,关键是将绿色发展、共享共建、文化特色的内涵贯穿于保护、修复和建设的始终。坚持绿色发展引领规划。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将绿色乡村保护与修复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坚持共享共建统筹兼顾。加大对绿色乡村公共设施等投入力度,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建立多部门、多层次、跨区域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生命共同体的良性互动和生机活力,让山水林田湖草沙共生共荣、协奏齐鸣,真正实现山水相连、花鸟相依,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文化特色留住乡愁。因地制宜改造建设绿色乡村,打造休闲农庄、古村古俗、荷塘月色、苇塘芦花等形态各异的绿色乡村景观。赋予与绿色乡村景观相关联的历史典故、人物事件、农耕文化等新的时代内涵,让老百姓看得到美景、能愉悦身心、记得住乡愁。

坚持开发带动,发展兴绿产业。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持续做好生态与产业的深度融合,推动乡村自然资本加快增值,以良好生态促产业兴旺,让广大人民群众分享绿色乡村建设红利,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有机统一。把握开发频度。开展重点保护和适度性开发,构建村、人、山田河和谐共生的生态体系。增强绿色乡村物质生产功能,丰富绿色乡村动植物资源。既做好绿色乡村旅游经济文章,又把握好度,不因过度开发影响绿色乡村持续发展。注重公益强度。以有力有效的措施保证绿色乡村生态资源的公益性。全面启动“最美绿色乡村”“魅力绿色乡村”建设,打造一批绿色宜居乡村公园。建立完善管护联动网络,创新绿色乡村保护管理形式。凸显融合深度。持续做好生态与产业的深度融合,推动乡村自然资本加快增值,以良好生态促产业兴旺。拓展多元市场主体投资渠道,形成政府投资、社会融资、个人投入等多渠道投入机制,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提高绿色产业占比,走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之路。

坚持改革推动,健全护绿机制。大力推进绿色乡村建设,既是一种情怀,又是一种使命。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乡村,不能用一把尺子丈量全国乡村建设水平,更不能用一套模式推进全国乡村建设工作。通过改革完善管理机制。从组织结构上明确和落实由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绿色乡村保护工作,监督管理绿色乡村开发利用。根据职责及工作任务合理充实工作力量,保证业务及监管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通过改革形成协调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各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绿色乡村保护负总责,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绿色乡村建设;完善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的绿色乡村保护管理体制,把生态规律和市场机制协调起来,既用好市场机制释放动能,又守护好“乡愁、乡韵、乡貌、乡情”。通过改革健全法治机制。适应新时代绿色乡村现代化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对于乡村建设进程中的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充分运用“一事一议”等制度,抓紧研究制定绿色乡村建设长远规划等。完善生态资源保护制度,严抓生态资源治理,守护绿水青山。

(作者均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基地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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